| 济州4・3事件与女性 |
|
|
[caption id="" align="alignright" width="170"]
Yu Jin-eui济州特别自治道议会议员[/caption] 3月19日,济州地方法院对一位老奶奶进行了证人询问。那位老奶奶姓金,年近九十。在发生4・3事件时,她因涉嫌违反国防警备法,曾经在监狱里服刑。她作为重审申请人出庭并进行陈述,当时她的声音震撼了整个裁判庭。时隔70年,她终于能在重审裁判中,说出了自己恨海难填的人生。正值19岁花样青春的她被警察逮捕,身受严刑拷问后被移送到陆地刑务所服刑。然而,没有任何一家媒体对金奶奶证言中有关“警察”的内容进行过报道。 证言的大致内容如下:一名警察(不清楚是否为干部)意图玷污她的身体,在她言辞拒绝后,便付出了惨痛的代价。她在拘留所遭到严刑拷打,并被移送到了陆地刑务所。法庭的审判官、检察官和辩护人似乎只关注当时是否进行了正式裁判。我们不得不回头思考,韩半岛解放后,济州岛经历了“4・3事件”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,当年“女性”的处境究竟如何呢?。 作为少数群体(Minority)的女性 尽管“少数群体”会有各种不同的背景,但我们可以将“少数群体”定义为“被主流边缘化的群体”。“少数群体”并不单纯地意味着“人数少的群体”,而是与拥有权力的主流——“多数群体(Majority)”相对的概念,因为发生4・3事件时,济州岛民的人数更多,但也不能将警察和军人视为“少数群体”。那么,何为“少数群体”呢?虽然分类标准各异,也有互相重叠的部分,但通常根据种族、宗教、民族、出生地区、性别、年龄、政治倾向(理念)等来划分。除此之外,还可以根据居住地为本土或岛屿、使用标准语(相当于中国的“普通话”)或方言等因素来划分。综上所述,4・3事件爆发时的“少数群体”为居住在济州岛的所有人,而 “女性” 则是其中的代表性。 女性受害案例 4・3事件并未在战争时期,而是在二战结束后,当时以苏联和美国为中心,全球重构东西冷战体系时,发生在济州岛上的惨剧。尽管如此,“多数群体”却试图消灭济州岛上的“少数群体”。 2003年发布的《济州4・3事件真相调查报告》中指出,在共计14,028名牺牲者中,男性为11,043名(78.7%),女性为2,985名(21.3%)。这足以证明当时济州岛民的人权曾被肆意践踏。 • 将产妇全裸示众: 警察以丈夫逃跑为由,将怀孕的产妇一丝不挂地挂在朴树上,并用长剑和铁枪杀死的事件。(出自《济州4・3事件真相调查报告》) • 强迫男女性交: 将村民关在仓库里,无情地殴打他们,当时发生的事情惨不忍睹。他们监禁村民,并强迫他们性交,还用火烧女子的要害部位。以至于到了晚上,四处弥漫着腐烂的臭味,让人难以入睡。我绝不认为,他们是神志正常的人。(Hong Gyeong-to证言,出自《济州4・3事件真相调查报告》) • 因为是武装队的家属: Lee Deok-gu(武装队的总负责人) 5岁的儿子Jin-woo和2岁女儿也死了。据居民们转述,当时Jin-woo哭着请求饶命,警察官让他朝爸爸所在的山跑,Jin-woo朝着山那边跑,警察官却在背后扣动了扳机,Jin-woo应声倒地。(《韩民族日报》90.4.6) • 不许儿子入籍:一名姓杨的女子想要的并不多。即使自己留在娘家的户籍下,像个没嫁出去的女人她也不在乎,但她希望自己的儿子和孙子们上到原来的户籍上。她只是想给子孙们入籍。因为他们没有加入户籍,就无法获得自己所持有的宅地和旱田的所有权,过去那么多的财产都落入了毫无关系的人手上。(《济州特别自治道议会4・3白皮书》) • 脱光姑娘的衣衫: 爬上犀牛峰西北侧的陡坡,前往“陡峭洞穴(地名,Monjugial)”的路上,可以看到海边有很大一块儿像鸟喙的岩石。因此,此处得名“鸟喙岩(地名,Saeng-yi-bong-o-ji)”。人们在那儿也发现有一名已经身亡的姑娘,她出身善屹里,被发现时,她全身被剥得精光,实在是惨不忍睹。 在整个4・3事件期间,类似于上述的残忍事件不断发生。连在战争中被严厉禁止的集体屠杀行为亦是比比皆是。此外,有些人没有经过审判,就被直接移送到陆地刑务所,到目前为止仍然音信杳然。正因如此,我敢断言,4・3事件发生时所有济州人都属于“少数群体”。 经历过4・3事件的济州人一直以来接连不断地要求“查明真相”、“恢复名誉”。在今年迎来4・3事件70周年之际,新政府执政后,承诺将为解决问题而不懈努力。政府必须要恪守承诺,并尽早洗刷历史上少数群体的冤屈。最后,衷心希望韩半岛和东亚乃至全人类的共同价值——“人权”与“和平”能在济州这一重要的发源地起步,并不断发扬光大。 |